弑母男孩能返校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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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12岁男孩,因不服管教,手刃自己的母亲,20多刀极为残忍,然后极为冷静地清理了现场,还不忘发短信跟老师请假……未成年人犯罪又一次刷新了公众的想象力。

然而,法律依然是无所作为,鉴于其未满14岁,不负刑事责任,弑母男孩目前已被释放。亲属表示想把他送回学校继续接受教育,遭到了家长们的反对和担心,“怕他又犯事”。(新京报)

弑母男孩能返校吗?

家长们的反对有着充分的理由。从冷血谋杀的案情看来,这个男孩的危险性非比寻常。在没有经过任何心理干预和行为矫治的前提下,谁能保证他不出差错?他的毛病不是小偷小摸,那一出手就要命的。

有关部门将这样的重罪之身直接释放,是不负责任的。我们确实有相关法律,但是法律不能只看一半,没有刑责,不等于没有任何措施。根据《刑法》第十七条:“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,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;在必要的时候,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。”

什么是必要的时候?像这种严重刑事犯罪就是必要的时候,像这种把管教他的家长都杀了的情况,就是必要的时候。在如此必要的时候,有关部门不能尸位素餐。

我们有法律依据,也有配套设施。曾经遍布全国的工读学校、少管所等,就是专门解决未成年违法犯罪的专门机构。在这里,可以同时完成义务教育和矫治改造两种功能,配备的专业教员和约束设施,也可以避免其重复伤害他人。

后来由于种种原因,此类机构渐渐淡出,对未成年犯罪的教育转化工作,政府完全撒手,现在看来是不行的。未成年犯罪在向低龄化和恶性化发展,如果缺乏强制性的矫治手段,根本无以遏制。

触目惊心的惨案一再发生,而最大的受害群体,也是未成年人,像这样把亲妈杀了的,反倒是个例。但是它证明了十几岁的孩子可以有多凶残,他们有足够的能力谋杀任何人,仅仅因为鸡毛蒜皮的事情。如果让这样的孩子重返校园,家长们绝对不可能放心。

未成年犯罪往往具有长期教育缺失的背景,如留守儿童,如吸毒赌博不着家的父母等等,长期的心理扭曲,不可能一两次教育之后就能转化,而他们的法定监护人,也已经证明没有能力管教。这种情况下,只能依靠有关部门收容、转化。

日益频发的校园欺凌、校园暴力,与严重犯罪只是程度的区别,哪天一失手,就可能造成命案。就普通学校的能力来说,对这些沉湎于暴力恶习的坏孩子,并没有矫治转化的能力。出了事叫家长、上新闻、闹赔偿,最后不了了之。大人受点刺激可能会收敛,熊孩子完全体会不到社会压力,事儿过去了,实际完全没有改变,等于把定时炸弹原封不动放回了原地。

午后弑母案传来进一步消息,或许是因为原学校反对太激烈,当地教育局竟出高招,计划将其调换到无人认识的学校上学。(时间视频)

这个结果比回原学校更糟。原学校起码知道防范,家长会叮嘱孩子不要招惹到他,老师也肯定会多留意一眼。而如果到了无人知道的新学校,老师正常管教,同学正常打闹,都可能不小心刺激到他,于是乎悲剧重演,一点预备都没有……这是把一个学校的恐慌扩大为全市学校的恐慌。

究其原因就是政府甩手不管,而法律规定必须保证他受教育,这个职责就落在教育局,教育局除了下策,就只有下下策,它能怎么办?

这件事没有油水,但是关系到千家万户,孩子需要人生安全,校园暴力需要震慑,政府部门一定要负起责来。建议全面恢复工读学校和少管所,为不同年龄段的违法犯罪少年提供矫治。国家保证义务教育,但并非一定在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,工读学校并不违法,完全可以做到合规,让任何圣母组织都挑不出理来。

而对于这些长期心理扭曲的孩子,这也是他们真正能改过自新的机会。事实已经证明,家长不负责,学校没能力,如果再不管,必将成长为杀人不眨眼的魔鬼,让全社会都为缺失的一环反复买单。

作者:纸上建筑

图片引用自网络